关于开展2022年日照市科技创新成果提名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科技局、各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日照市科技创新成果评定办法》(日政发〔2022〕11号)的有关规定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2年度日照市科技创新成果提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工作重点

  2022年度市科技创新成果评定工作突出以下重点:

  1、进一步加大对重点领域的鼓励引导力度。面向产业技术创新,鼓励新一代信息技术、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现代海洋等领域的技术成果,引导和聚集更多创新要素向我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需求和关键环节聚集。

  2、建立以科技成果转化为导向的市科技创新成果提名和评审机制。鼓励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及承担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的企业申报市科技创新成果,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推广,在评审中增加对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推广情况的权重及审查力度。

  二、提名范围

  (一)受理近两年来,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做出产品、工艺、材料、品种及其系统,在技术上有较大的创新,实施后取得明显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的成果,成果须经过一年以上生产实践应用;

  (二)受理近两年来,在实施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社会效益、重大工程建设和科学化管理等项目中,有重大科学技术创新,取得了较大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的成果,成果须经过一年以上生产实践应用;

  (三)受理近两年来,取得科学技术基础性和社会公益性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创新成果,成果需经实践检验和应用推广,创造了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为进一步激励关爱我市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加大对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的支持奖励力度;

  (四)受理近两年来,在实施重大工程项目中,完成重大技术创新,保障工程达到省内外先进水平,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者生态效益的成果。

  三、时间安排

各区县、功能区科技部门负责本区域所属单位项目材料的汇总、初审和提名,市直部门负责其直属单位项目材料的汇总、初审和提名。具体审核要求见附件1。

提名市科技创新成果的项目必须进行科技成果登记,登记时间应在2022年12月31日之前。各区县、功能区科技部门负责本区域所属单位成果登记材料的汇总、初审。科技成果登记详细要求见附件2。

各提名单位将本区域、本部门或单位内提名项目汇总后,填写《日照市科技创新成果汇总表》。并将提名书、《日照市科技创新成果汇总表》和提名公示材料于2023年1月20日前报送至市科技创新成果评定委员会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提名相关材料要求见附件3。

  四、联系方式

  (一)市科技局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776560

  电子邮箱:kjghhz@rz.shandong.cn

  (二)部分提名单位联系方式

  东港区科技局 8253962

  岚山区科技局 2612861

  莒县科技局  6220508

  五莲县科技局 5217308

  开发区经发局 2959176

  高新区创新创业研究院 2227121

  山海天经发局 8316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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